曾国萧,男,汉族,1970年3月11日生,本科文化,1992年11月从郴州卫校学校毕业后分配至宜章县法院工作,工作后从书记员做起,先后任法医学鉴定人、司法技术室副主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梅田法庭庭长。获得多次荣誉,2007年2月被授予2006年度全市优秀法官。任民一庭副庭长期间,积极配合庭长管理庭内各项工作,民一庭先后获得了全市法院“保障民生专项审判活动先进庭室”和“全市优秀庭室”等殊荣。2010年任梅田法庭庭长后,该庭被评为三优庭室。
曾国萧同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在各种行动上同党保持一致,原则性强、立场坚定。将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应用在司法实践中,以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及时高效地处理每一件诉讼,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定的程序让人民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让诉讼的过程成为当事人感受公平正义的过程,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增强公民与社会对法律裁决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使所办案件都能较好的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体现公平与正义。
曾国萧同志在单位安排的任何岗位,无论是做书记员、鉴定人、审判员,都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诚诚恳恳、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做书记员期间,每年做庭审记录的案件达200件以上,做法医学鉴定人时,每年做出鉴定达400件以上,走上审判岗位后,每年审理案件百件以上。该同志还热爱学习、知识面宽,从郴州卫校分配至单位上班后,就开始走上自考之路,接着又被单位选送至同济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学习,获得法医资格鉴定证,于2002年获得自考本科文凭后,又于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具有多种专业知识的复合型法官,善于办理复杂、疑难案件。在完成所在庭室各项工作之余,还经常办理院里交办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曾国萧同志在单位安排各个岗位中,办理过种种重大复杂、疑难案件。1996年7月,他在做法医学鉴定人时,宜章县公安局一个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卖淫的女子,在审查期间,该女子逃出派出所后服毒自杀,该女子家属因此到公安局讨说法,认为是派出所逼死的。经过多方做工作及政法委协调后,决定对该女子进行尸检,但死者家属已对当地公安系统的法医不信任,最后决定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及宜章县法院的法医联合对该死者进行尸检,曾国萧同志接到该项任务后,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的法医一起赶赴尸检现场,当时正处炎热的夏季,死者又已死亡七天,尸体已经严重腐坏,基于法医工作的特殊性,又不能带口罩,曾国萧同志与另两位法医在闻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古怪气味的情况下,对该死者进行了尸检,将死者的死亡真象查明,还了派出所一个清白,使得该事件得以平息。
随着司法制度的改革,法院不再进行司法鉴定业务,曾国萧同志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又走上了审判岗位,面对新的挑战, 曾国萧同志更加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深钻业务,使自己很快就成长为一名具有多种专业知识的复合型法官,善于办理复杂、疑难案件。2010年任梅田法庭庭长后,更是审、执一肩挑,在整个法庭只有一名审判员的情况下,每一年度,审理完100余件民商事案件后,还要清理执行数百件的旧积案。在2010年曾国萧同志刚刚上任梅田法庭庭长时,一个70余岁的老人就拄着拐杖走入了法庭,他通过与老人的谈话中了解到,这是起多年未了结的积案,原来这位老人没有亲生的子女,只有一个养子,双方发生矛盾后,养子不再赡养老人,老人起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了协议,解除了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原来家庭共建的房子归老人所有,但是养子却并未履行从该房子搬出的义务,一直占着该房子,法庭原来的工作人员去执行时还遭遇过围功。曾国萧同志立刻找到当地村委的干部,了解基本情况,并深入村里找村民打探有关消息,从与当地村民的聊天中,了解到该养了对某个长辈的比较尊重,该长辈说的话一般会听,曾国萧同志知道这一情况后,多次找该长辈做工作,终于使得该长辈发话,让该养子从房子中搬出,最终这起多年没有执行的案件得以执结。在任梅田法庭庭长期间,曾国萧同志还积极开拓创新,在审理一些邻里矛盾纠纷案件及赡养问题引发的案件,探索新的审理方式。2011年10月,宜章法院受理了一起卧病在床的八旬老母亲状告小儿子给付赡养费的案件。曾国萧同志接到该案件后,发现该案件是由老母亲的大儿子作为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当他向老母亲的小儿子发出相关的法律文书后,发现老母亲的小儿子情绪相当大,并不象起诉状中所说的那样仅仅是小儿子没有给付赡养费引起的,他当即找到当地村委组织了解情况。原来该两兄弟因两人老婆有矛盾,双方产生了很大的仇怨,老母亲卧床后,大儿子照顾了一段时间,就要求小儿子照顾,而小儿子认为大儿子照顾还不够,双方由此发生争议,经过村级组织及梅田镇矛盾调处中心多次调解均无结果。就本案来说,大儿子也应当成为本案的被告,而不能以老母亲的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由此本案在处理上将会出现问题。曾国萧同志发现这一情况后,又考虑到是一起赡养纠纷,为了不扩大矛盾,使老母亲终有所养,于是他将该两兄弟及当地村组织调解主任、镇司法所长召集在一起,动之以情,晓知以理,向该两兄弟做工作,经过长达4小时的劝解、说服工作,两兄弟终于和解,于是曾国萧以向当事人发出宜章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建议书,向宜章县梅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出委托调解函的方式,由宜章县梅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按调解达成的协议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由宜章县梅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法院发出委托调解复函一并与人民调解协议书在法院卷宗内备档,当事人再撤回起诉,充分发挥了“三调联动”的作用,使一起疑难案件得到完美的解决。
曾国萧同志正是以这种勤勉敬业,开拓创新的精神,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工作主题,谨慎审理每一个案件,在2010至2011两个司法绩效考核年度中,梅田法庭各项指标均名例前矛,两年中只有一件案件上诉,无一发回重审、重大改判案件,无一涉诉信访、上访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