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信者”绝不手软,宜章法院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新鲜“出炉”,欢迎围观举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2020年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希望相关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欢迎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及其人身下落和财产线索。
举报电话0735-376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