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虚假报告名下财产
使用其子银行卡收取租金
被执行人心存侥幸
试图逃避法院执行
且看宜章法院向“拒执”亮剑!
近日,宜章法院对一起执行判决、裁定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姚某因“拒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案情回顾
姚某与曹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郴州两级法院审理,判决姚某支付曹某货款2 475 611.69元。判决生效后,姚某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宜章法院向被执行人姚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等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姚某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期间姚某虚假报告财产,于2022年7月被宜章法院罚款2000元,随后宜章法院再次向姚某发出报告财产令,姚某仍未向法院报告财产。
经宜章法院实地调查发现,姚某为抗拒执行法院判决,在发现自己的微信账号被冻结情况下,分别通知其两位租户将每月4800元的租金和一笔10万元的租金转至其儿子名下银行账户。
法院判决
宜章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姚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宜章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为形成强大合力,重拳直击老赖,2022年10月28日,宜章法院联合公安局、检察院两家单位召开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座谈会,确定了联络员机制,更加畅通了打击拒执沟通渠道。同年12月,宜章法院通过公诉判决“拒执罪”4件4人。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宜章法院将持续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严惩老赖,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