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宜章法院岩泉法庭在案件办理中的指南。近日,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为指导,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真相,最终揭开了隐藏在看似正常的借条背后的高利贷真相。
调解现场
案情简介
姚某将谭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9649元,并支付律师费5000元。庭审现场,谭某夫妇表示,借款属实,但此前已支付了超过本金的利息,目前无力偿还。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敏锐地察觉到该案件的复杂性,故并未简单依据表面上“天衣无缝”的借条内容作出判决,而是主动联系谭某,进一步了解情况。
调解过程
经法官查明,谭某微信转账记录的调取结果显示,谭某夫妇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实际支付了37000多元的利息,其中部分利息远超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法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即2020年8月20日后的借款利息最高不能超过4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超过部分需要逐笔折抵借款本金的规定,与姚某的律师进行了深入沟通和释法析理。最终,促使姚某放弃了所有利息,只要求谭某夫妇偿还本金及部分律师费。双方在法庭上签署了调解协议,谭某夫妇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为民情怀表示了深深的感激。
转账记录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办案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司法的力量不仅在于法律的公正执行,更在于对每一位当事人的深切关怀。宜章法院岩泉法庭在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征途上,将“如我在诉”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换位思考,努力让司法结论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同频共振,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