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完善破产工作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助推市场主体“及时救济、有序退出”,助力营造进退有序市场竞争环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宜章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
出台《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指引(试行)》,在审查阶段进行快慢分道,大力推进快审程序,2024年以来新受理破产案件快审程序适用率超过70%。出台《宜章县人民法院预重整案件审理工作指引》,对于暂陷困境但前景向好的企业,充分发挥拯救功能,助力企业脱困“重生”。如在保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案中,依据工作指引,在平衡个别债权人与破产案件中所有主体之间的整体利益,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情况下,果断使用强制批准规则打破僵局,引“活水”换“新生”。构建“执破融合”常态化机制。早在2019年便开始初步建立执破融合机制,设立“执转破”审执团队,现逐步深化“执转破”工作机制建设,出台《宜章县人民法院关于执破融合常态化实施细则(试行)》,建立涉企终本案件信息台账,设立执破融合团队定期会商模式,发出首份《破产预警告知书》,充分发挥破产法官的专业审判优势和执行法官的调查监管优势,助力执行与破产工作双向互促、一体化推进。
践行司法为民,持续深化府院联动
与县政府联合建立并常态化运行党委领导、法院主导、政府参与的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与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破产程序中公司登记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及《关于企业破产职工社保办理和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持续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建设,保障各方主体依法履职,同时完善企业修复,助力企业融资,强化职工权益维护,助力企业重生。强化企业破产保障,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度,针对破产企业无产可破的案件,在《宜章县人民法院 宜章县财政局关于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基础上,出台《宜章县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援助资金使用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破产援助资金适用范围及主要用途,从资金管理和审批以及资金使用监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来进行规范。
在重点案件中与政府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如保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案中,在进入重整计划草案执行阶段后,专门成立了保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司法重整帮扶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处理利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权利冲突激烈的难点堵点问题,促进破产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
坚持司法公开,全程公开司法破产程序
通过在线服务平台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扩大债权人覆盖面,让所有利益相关者实时了解案件进展,并利用信息技术降低破产审判成本。2024年以来,通过云上法庭等线上服务平台召开“线上+线下”债权人会议5次。强化管理人选任、规范资产处置等工作的探索。出台了《宜章县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以竞争加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宜章县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规范选定审计、评估机构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管理人工作的监督。根据《宜章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对管理人工作一案一考核,并对管理人的业绩严格按照节点要求逐项打分,依据管理人在破产工作中所得分数比例,支付管理人报酬。
下一步,宜章法院将持续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建设,不断创新破产审判模式,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为营造宜章良好营商环境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